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细则
来源: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842 次 日期:2016-01-13 10:41:52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细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面向内蒙古自治区,招收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凡具有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已参加自治区高考报名,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考生需参加自治区高校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对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规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专业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备注
1 护理 3年 普通文、理科、医学类 30
2 药品经营与管理 3年 普通文、理科、医学类、农学类 30
3 会计 3年 普通文、理科、财会类 30
4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普通文、理科、计算机类 30
5 工程造价 3年 普通文、理科、建筑类、采矿类 30
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普通文、理科、汽驾类 30
7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普通文、理科、机电类 30
8 食品营养与检测 3年 普通文、理科、农学类 30
合计 240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9日9:00整至2016年3月3日17:00整。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dz.nmbfxy.com

4.信息录入流程:进入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第一步:用身份证号、姓名注册后认真阅读我院单招工作实施方案,网上签订承诺书。

第二步:录入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1、报考专业2、专业代码(国标码)、科类、毕业学校等信息。

第三步:所有信息输入结束,考生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第四步:待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二)考生确认报考信息、签订考生承诺书、打印准考证

(1)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就近考点办理相关手续,禁止他人替代;

(2)考生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及证明均为无效证件);

(3)考生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和缴纳报名费情况,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

(4)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考前自行打印《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试

分为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考务组务必于2016年3月1日前完成各科类的命题与机考测试工作。

(一)文化基础水平测试 测试内容:数学、语文、英语,每科120分,满分360分;测试形式:机试;测试时间:60分钟

(二)综合素质测试:理工类考试科目以物理为主,文史类考试科目以历史、地理为主,计算机类、财会类、建筑类、农学类、机电类、医学类侧重职业潜能考查。满分140分;测试形式:机试;测试时间:60分钟

(三)考试时间、考点安排:

1、考试方式:机试+职业技能测试

2、机试时间:第一次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考前公布。

3、考试地点:

(1)呼和浩特(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适当增加考点)。

(四)评卷工作:电脑自动评卷。

(五)网上公布考生成绩: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的共同监督下,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包括单科成绩及总成绩)上传至学校招生网站。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拟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60分。

2.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学校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平行分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另一专业未录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考生未明确标注同意调剂的,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4.如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经自治区招生办批准,不足部分转到学校当年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5.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6.加分政策:五个主体民族考生加10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

7.单独招生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对报考我校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如下要求:肢体残疾考生不能报考我校所有专业。

(二)网上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公示时间:2016年4月18日—19日

1.按照专业为单位的原则,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考生总成绩)上传至学院网站,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与学校取得联系或申请复查,学校将认真受理考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向考生反馈。

(三)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拟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3.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4.学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