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申论热点低保名单可否公开
来源: 阅读:718 次 日期:2016-01-14 09: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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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低保名单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在网上公开!”日前,广东民声热线致电全省多地民政局,发现超八成地市未长期公示低保名单,并得到了如此的答复。7月28日,省民政厅副厅长骆招群回应表示,国务院、省政府早已发布明文规定“低保名单必须公开!”

【综合分析】

低保政策对于国家实施社会救助等民生政策而言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它能够保障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生建设。

地区民政部门声称为“保障”受助者隐私权而不公示领取低保人员名单的行为,不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损害了低保政策实施的公平公正性。低保发放和领取的全程需要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监督,保证公平正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公开不仅是法律规定,更是民意所指。只有实现信息公开透明,才能保障低保实施过程的公平正义。

【具体措施】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民政部门应当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长期公示。在公示过程中,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具体性。

完善面向群众的低保对象信息查询机制,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等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接受公众监督,对公众质疑及时展开调查和澄清。

加大处罚力度,对骗保、错保、漏保等事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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