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授(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40周岁以下)。
待遇:购房补贴30-40万元;住房过渡期内提供最长为3年期的1200元/月租房补贴;安家费6-10万元;学科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8-10万元,社会科学类4-6万元。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档次校内津贴;按规定享受学校相应教学科研奖励。若引进人才科研成果突出,其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民教育系列)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后可安置配偶工作(如符合调动条件,按照调动相关规定执行)。
二、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大型企业或研究院成就突出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管理或工程技术人员。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
待遇:购房补贴15-25万元;住房过渡期内提供最长为3年期的1000元/月租房补贴;安家费4-6万元;学科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6-8万元,社会科学类2-4万元。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两年,两年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并按学校实行的分配制度执行;按规定享受学校相应教学科研奖励。若引进人才科研成果突出,其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民教育系列)且年龄为35周岁以下,经考核合格后可安置配偶工作。
三、紧缺专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英语通过国家四级,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一本,硕士毕业院校为省外一本院校或专门院校。本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安徽工程大学选拔优秀毕业研究生留校暂行规定》校人字[2013]6号文件执行,并须参加公开招聘,按一定比例选留。
待遇:来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的聘用制度,享受在编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并提供硕士研究生3年期租房补助,金额每月300元。
四、当年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还可按规定享受芜湖市、安徽省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