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财会[2013]194号)的规定,经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省人社厅《关于夏登梅等9位同志具备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15〕588号)批复,夏登梅等9位同志(名单附后)取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15年11月14日高评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30日
取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详情请见:http://www.tlcz.gov.cn/Data/Data_content.aspx?trans_data_id=3598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1 | 夏登梅 |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2 | 姚 兵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 | 张广辉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 | 王淑德 |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 | 何基泽 |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 |
6 | 李 明 |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 | 方永胜 | 安徽工程大学 |
8 | 黄升才 | 安徽建筑大学 |
9 | 徐晓英 |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