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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省外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 阅读:994 次 日期:2016-01-15 14: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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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认各省统考的专业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录取办法执行,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

2、学院在浙江省外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舞蹈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各省对应艺术批次本科)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具体以我院录取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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