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2016年黄山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 阅读:933 次 日期:2016-01-15 15:04:51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黄山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安徽省以外考生凡持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美术类: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广编类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3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安徽省内艺术类招生执行《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使用安徽统考成绩,安徽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