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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泉州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录取规则
来源: 阅读:969 次 日期:2016-01-15 15: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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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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