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2016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注意事项
来源:镇海卫生局网 阅读:792 次 日期:2016-01-19 1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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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辖区企事业、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计委关于2016年初中级考试的公告传达如下:http://www.nbws.gov.cn/art/2016/1/18/art_144_55581.html请认真学习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报名条件,于2016年1月15日起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进行网上报名,备齐所需材料于2016年1月19日至26日到镇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卫生窗口确认(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逾期不候。

每位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并按此顺序叠放:

1、《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证书每个有记载的页面都需复印;

5、具有执业资格的需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证书每个有记载的页面都需复印;

6、已经实施规培的单位,报考中级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社区全科的需提供省全科培训证书),证书每个有记载的页面都需复印;

7、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与聘任年限相对应);

8、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另外,接上级通知,我区不受理:在校护理学生报名(由学校统一安排)和外省中专学历首次报考。各单位名称填写要规范且与单位公章相一致,私人诊所必须写所在的区。

材料请按上述序号叠放,所有复印件由各单位人事干部(或负责人)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标注“此件复自原件”,并加盖公章,严禁弄虚作假。区卫生计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另加镇海二院、宁波五院)请由单位人事干部汇总后统一现场确认,其他人员请先在网上报名后,于1月19至26日前来现场确认(双休日除外)。确认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2016年1月18日

附件:

1、卫技考试公告(待更新)

2、护士考试公告(待更新)

3、政策问答(待更新)

4、真实性保证书样张(待更新)

5、聘书样张(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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