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时应由本人现场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的学历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⑤教师资格证书;⑥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⑧近5年年度考核表;⑨近3年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论文需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和新闻出版署检索页;论著提供原件;课题需提供开题证书和结题证书);⑩其他主要荣誉证书。
其中②-⑩项须提供原件校验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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