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全区公办高中学校招聘高中化学教研员1名。相关内容如下:
一、应聘条件与要求
本次招聘面向宝安区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正式在编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学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教学经历(其中在宝安区任教6年以上),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
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正派,作风务实;业务能力强,在本区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望;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策划、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撰写及运用信息技术能力。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个人报名和同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宝安中学可选报1至2人,其他公办高中学校选报1名教师参加应聘。
招聘采用四项考核、分别计分,综合考核录用的办法。其中基本条件占10%,笔试(高考模拟试卷)占30%,讲课占30%,面试答辩30%(见附件)。
三、管理办法
一经录用,建立教研员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岗位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有意参加此次招聘的同志务于2016年1月22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一并交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办公室吴小慧(办公电话27789710)
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
2016年1月20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baoan.edu.cn/ContentOA/77bb4fbe-00bc-4c8b-9eef-e384df836cd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