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5年12月25日评审结果,现将评审通过的495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5天(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2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电 话:0715-8235926
电子邮箱:hbxnzc@163.com
地 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
邮政编码:437100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xnhrss.gov.cn/?thread-24195-1.html
咸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