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齐河县公开招聘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对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统一进行体检。若有放弃体检者,请于2016年1月21日前及时通知人社局干部科(电话:5337611),提供本人手写的放弃体检的证明材料。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1月22日(周五)上午8:00,准时到齐河县城管局对面老县府大门口集合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后果自负。体检费每人300元,体检人员必须携带中性笔、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要吃早饭。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要尽快查证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点,及时到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办理调档手续。
齐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