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有较强事业心,身体健康;
3、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具有法学、计算机、会计学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法律宣传、信息化、财务岗位相关工作2年以上。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