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应当说明并保证未建立其他劳动关系、未签订其他劳动合同,如有隐瞒或欺骗行为情况致前用人单位追诉的,应承担报考不实的法律责任。
在试用期间发生《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招聘单位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期限为三年。
2016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