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县环境保护局干部队伍,建立规范、合理、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直单位干部调动工作的通知》(麻组通〔2011〕25号)精神,以及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县环境保护局拟面向全县竞争性公开遴选补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遴选具体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方案组织实施。
二、遴选人数
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1人(事业编制)。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各级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岗位)的身份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正派,坚持原则,勤奋敬业,清正廉洁;
2.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2008年8月1日前参加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环保类、环境与安全类、化工技术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冶金方向)、法律大类、法学类专业。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通过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6日—9月10日。
2、报名地点: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行审核,同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报名需填写《公开遴选干部报名登记表》(一份),交近期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可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用16K纸打印),也可直接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领取。
4、资格审查。根据遴选条件,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县环境保护局将电话告之报名人员。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拟选调人数的,将取消该岗位遴选工作。
(三)考试。其中,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考试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县环境保护局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
(1)环境监察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
(3)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邀请组织、人事和监察等部门指导。
面试内容重点包括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应对复杂问题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四)考察。根据总成绩按遴选职位1︰1比例确定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组在汇总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考察选调建议,形成考察报告。对考察中发现有不良反映影响选调的,将以面试成绩下一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听取考察组的考察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选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公示。
(六)调动。对公示没有不良反映的,或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将按程序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五、工作要求
启动干部选调程序后,调出单位不得晋升人选职务、职级,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详情请登陆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majiang.gov.cn)。
未尽事宜,由麻江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2625866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遵义人才网,最近更新:8月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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