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2年已通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但未来得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现在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了 请问我可以直接凭这两科的成绩单和普通话证书进行试讲吗? 还是需要重新参加16年的国考?
答: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川教函〔2015〕387号),2015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底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即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