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通州区党风政风监督员选聘公告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995 次 日期:2016-01-21 1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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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社会监督的正能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研究,区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区公开选聘若干名党风政风监督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2. 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3.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吃苦耐劳精神和辨别是非能力,经验丰富,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敢讲真话,群众基础较好;

4. 年龄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常年在通州区居住或工作,有履行职责的时间精力;

5.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无其他不良表现;

6. 具备履行职责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工作职责

1. 了解和反映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监察对象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

2. 了解和反映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监察对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十项规定”以及作风效能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情况;

3. 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我区加强党风廉政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区纪委监察局开展党风廉政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4. 反映、转递社会各界对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作风效能制度规定行为的检举、控告、投诉;

5. 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考核考评等工作;

6. 参与党风廉政监督和行政监察理论调研、研讨及对策研究,为起草有关文件制度等提供政策咨询、合理意见;

7. 对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8. 参与办理区纪委监察局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聘用程序

(一)个人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2月4日前,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行政中心1号楼7024室),联系人:陈萌,联系电话:86514165。

3. 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均用A4纸复印),同时交1张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照,现场填写《通州区党风政风监督员报名表》。

(二) 组织审核

报名截止后,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初步人选。

(三)正式聘任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聘任人选,聘期两年。

四、其他事项

1. 党风政风监督员必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对不按要求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予以解聘,并视情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党风政风监督员为义务性质,无工资待遇,区纪委监察局每年进行考评,对工作主动积极、忠于职守、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或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表彰。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通州区监察局

2016年1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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