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6〕5号)精神,现将常州市武进区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在江苏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人员,凡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见附件1、2、3。
三、申报时间:武进区范围内的申报人员于2016年4月5日前将评审材料、推荐书、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电子版)、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评审费等材料报武进区财政局财监科。
四、其他: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准确,市财政局将于2016年2月26日下午2:30在市行政中心群贤堂(龙城大道1280号)举办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辅导培训。请申报人员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报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监科,联系电话:89858059。
附件:
1、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3、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6、江苏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7、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初审登记表
8、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公示
9、关于报送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
10、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11、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附件详情请查看:
http://www.wjfb.gov.cn/node/Kjgl_Kjglxx/2016-1/21/17_03_38_653.html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