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启东市综合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计划,拟于5月上旬召开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为做好本年度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从事建设、机械、化工、电子等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定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1、建设工程中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南通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通职字【2015】7号)文件规定。文件可在南通职称网(www.0513zc.com)-评审条件-农业工程类-尾页下载。
2、机械、化工、电子等专业中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评审条件执行。文件可在南通职称网(www.0513zc.com)-评审条件-农业工程类-下载。
三、申报组织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此次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各项申报组织工作。
(二)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时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通过南通职称网(www.0513zc.com)进行,申报人员要在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关审核点接受现场审核。
(三)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1月28日—3月18日。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信息填报。登陆南通职称网(www.0513zc.com),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二)申报材料打印。申报信息提交后,请及时在线打印材料。
(三)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材料送至相关审核点进行初审。
五、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份(通过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南通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5份(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其他附件材料按照《申报中级职称材料清单》要求装订成册。
六、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
1、建设工程中级申报材料报送至启东市建设局教育培训科。(启东市公园中路842号 ) 电话:0513-83316682。
2、机械、电子、化工工程中级申报材料报送启东市人社局科技人员科。(启东市江海中路799号 ) 电话:0513-83344409。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300元。请各有关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并报送,并缴纳评审费用。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二)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
(三)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获奖证书以及有关旁证等)。对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但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的反应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①个人简历;②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③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④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⑤申报理由,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哪些条款等(内容要真实、客观、详细,并与申报表和附件中的佐证资料相一致)。
(五)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质量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
(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应与简介表中保持一致,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
(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材料的审查工作。学历、资历应符合相关专业申报和评审条件的有关要求,凡申报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我办不予受理。
(八)申报人须参加评审答辩,未经南通市职称办同意,申报人没有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执行评委表决。
(九)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根据文件规定作延迟4年以上申报处理。
启东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