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2016年天津财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 阅读:1092 次 日期:2016-01-25 11:58:1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天津财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1)我校只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投档规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份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录取过程中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英语、数学、语文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课统考成绩×60%)+(文化课考试成绩×40%)。

特别提示:专业课统考总分、文化课考试总分为非750分满分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均按满分为750分进行比例折算后计算。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以各省招办投档的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录取时文理不分科(个别省份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对于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