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5年度省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后复核预审通知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 阅读:745 次 日期:2016-01-25 13: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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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考试机构及广大考生:

2015年度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月8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5年度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表。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考生有效身份证、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1款者还须提交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2款者还须提交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6年1月21日

附件:

1.考生报名承诺书

2.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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