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通字〔2012〕36号和湘组〔2015〕45号文件精神,任职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省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在编制限额内按规定履行用编核准等程序后,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办理入编登记手续。根据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强工作监督,提高干部管理使用准确度。
现对我区符合拟招聘为事业单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信息公示如下:
http://www.zzty.gov.cn/fqueryNewsContent.do?channelId=20&contentId=24395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选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短信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31日
受理举报单位: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组织部
举 报 电 话:0731—28665655
受 理 地 点:株洲市天元区政府大楼715办公室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组织部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