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16年人才引进招聘事项说明
来源: 阅读:1685 次 日期:2016-01-26 11:01:17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16年人才引进招聘事项说明”,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工作后,身份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报到工作,薪资、社会保险、假期(含路途50天)等一切待遇与西藏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同等。

(三)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工作后,试用为期一年,且至少在藏工作8年,若在西藏工作年限不满8年,毕业生本人要求调动的,不予办理有关调动手续,按本人主动要求辞职处理。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16年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