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26号)文件精神,我市开展了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并经绍市人社复〔2016〕5号文件批复,同意录用赵琪琼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名单如下:
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赵琪琼。
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