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教师岗位(含实训教师):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