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沈珍等267名同志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睢人社发〔2015〕126号)文件精神,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名单附后)于1月28日至1月29日到县人社局职称办(县永康路1号县政府主楼二层202房间)领取2015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个人领取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本人在规定时间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领,领取时需出示代领者身份证和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
县人社局职称办联系电话:0516-88307828、68069557。
请互相转告。
附件
通过人员名单(睢人社发〔2015〕126号)
http://www.cnsn.gov.cn/szfml/gsgg2/201601/ad7b5d7e1bb44c46933c9f96205219e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