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苏财会[2016] 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精神,为认真 做好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会计处,逾期不再受理。具体要求和相关表格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jscz.gov.cn),在“会计管理”栏目下“会计职称管理”中查询下载。
扬州市财政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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