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2015年偏远农村贫困地区村完小以下学校
招聘岗位成绩并列考生面试公告
根据《昭通市2015年偏远农村贫困地区村完小以下学校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经请示市教育局同意,现将我县2015年偏远农村贫困地区村完小以下学校招聘,岗位成绩并列考生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面试对象
报名参加镇雄县2015年偏远农村贫困地区村完小以下学校 ,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加政策加分后,成绩并列的考生(并列招考岗位合计3个,面试考生合计6人;每个招考岗位面试考生2人,拟录1人)。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1.面试时间:2016年2月4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镇雄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报到要求:面试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镇雄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
三、面试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
3.面试专家与考生有血亲关系的,专家应提出回避;考生与专家有厉害冲突的,考生可以提出回避要求,经调查属实的,专家应当回避。
4.统一课题,客观评价考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面试形式。
5.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四、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出现相同,比较原始有效面试分数,若原始有效面试分数相同的,再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的高分考生进入体检。
1.面试教材
小学语文、数学教材,选自九年义务教育教材。
2.面试课题
面试设4个面试课题(其中语文2个、数学2个),由专家组封闭制作。考生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第1号面试考生抽签确定一个课题,所抽课题供全体面试考生使用。
3.学科面试组
(1)根据岗位成绩并列人数,设置1个面试组。
(2)面试组设评委7人(含组长1人),记时记分员1人,监督员1人,共9人。候考室、备课室各设负责人1人、联络员1人。
4.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所有面试考生备课时间均为30分钟。
五、面试程序
1.考场设置:面试考场设候考室(五楼民代师档案室)、备课室(五楼会议室)、面试室(六楼会议室)。面试室设主考席、专家评审席、记时记分席、核分监督席。
2.在面试前30分钟,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地点。严禁考生将书籍、资料、背包和通讯工具等一切与面试无关的物品带入面试地点。
3.候考室负责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监督人员独立登记。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备课说课。考生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面试代码,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及其他情况。
4.考生面试前20分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县教育局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第1号面试考生当众抽签确定面试课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启封课题并由监督人员印制后提供给考生。上午9∶00,第1号考生在备课室开始备课,其他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推后10分钟进行。
5.考生进入面试室后,组长宣布面试记时开始,考生开始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每超出1分钟扣减应得分1分,到15分钟时,无论考生说课是否结束,记时人员都要提示考生中止说课。考生面试完毕要向面试小组报告“说课完毕”,否则继续计算说课时间。
6.面试小组按照《说课评分表》要求综合平衡评判考生得分,并逐一向考生公布。其中前3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评委进行综合平衡评判后再公布。
7.面试小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每个评委的量分保留两位小数)后,所得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需监督人员核实签字后,由面试组长宣布,考生签字确认。
8.组长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退出面试场地。
六、面试机构
(略)
七、面试纪律
1.考生需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超过5分钟不参与抽签、备课或参与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必须服从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上卫生间需有监督人员陪同。
3.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已参与面试者,面试成绩以0分计。
(1)将通讯工具、书籍、资料等可能作弊的物品带入候考室或备课室、面试室(在备课室封闭制作的教案或说课稿,可以带入面试室)。
(2)面试中以各种方式泄露有关本人身份及社会关系的相关信息。
(3)其他弄虚作假,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
4.考生违反面试纪律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以“0”分计外,2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 考试。
5.考生面试时,说课严重偏离课题的,面试成绩以“0”分计算。
6.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禁面试工作人员(含监督人员,下同)个人进入面试室、备课室等重要场所;专家或考生进入面试场地后,严禁专家、考生、面试工作人员在面试场地以任何方式单独接触。凡是违反以上规定以及在面试工作期间有渎职、失职和其他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从重从严处理。
八、其他
1.考生到达面试地点后,由面试工作人员逐一引入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直至退出面试场地。
2.考生面试期间的安全、食宿、交通等自行负责。
3.面试完毕,根据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聘)人员并张贴公示。
4.面试及其他相关工作,若因气候等特殊原因导致组织方不能按规定时间组织进行的,重新规定相关时间并予以公布。
5.本公告由镇雄县中小学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镇雄县2015年偏远农村贫困地区村完小以下
学校招聘岗位成绩并列考生面试名单
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代码 | 报考岗位名称 |
212810204 | 212809 | 镇雄县泼机镇泼机村木城小学 |
212830002 | 212809 | 镇雄县泼机镇泼机村木城小学 |
212810209 | 212856 | 镇雄县碗厂镇官房村窝凼小学 |
212810232 | 212856 | 镇雄县碗厂镇官房村窝凼小学 |
212810012 | 212881 | 镇雄县场坝镇麻塘村双石小学 |
212810190 | 212881 | 镇雄县场坝镇麻塘村双石小学 |
镇雄县中小学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