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新疆管理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 阅读:537 次 日期:2016-01-29 16: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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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民航新疆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分数线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 注
气象处航空气象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0501297006) 112 297165210811 2月25日上午
乌鲁木齐监管局空管处通讯导航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0701297019) 112.2 297265317215
297251151118
297239190914
民航喀什监管局空管处空管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0712297022) 106.9 292244073823 调剂
292246043706 调剂
乌鲁木齐监管局空管处空管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0712297018) 104.8 297265612715
297265424722
297265423425
公安局空防安全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0501297007) 108.8 137137041202 2月25日下午 调剂
816141120502 调剂
137123020914 调剂
902111762205 调剂
207151015613 调剂
公安局治安管理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0501297008) 109.9 711133212114 调剂
297141019628
297153193304
297136030413
161131161420 调剂
公安局法制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0501297009) 110.3 185139041227 调剂
297113031612
297165210919
185132039230 调剂
297165212004
办公室应急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0501297002) 112.7 185111551529 2月26日上午 调剂
903143120726 调剂
办公室行政秘书主任科员及以下(0501297001) 111.9 297121040111
727162032217 调剂
107132325124 调剂
185132041523 调剂
纪检监察处审计事务主任科员及以下(0501297012) 112.3 208133121329 调剂
102111501615 调剂
人教处人事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0501297004) 117.7 138139061328 2月26日下午 调剂
297114061804
297165114815
903139020927 调剂
145139040420 调剂
党办主任科员及以下(0501297011) 113.7 297111861318
903139040218 调剂
297165113115
297111270229
297165210717
乌鲁木齐监管局运输处运输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0701297013) 120.1 297241152728 2月27日上午
297223038229
297212272305
喀什监管局运输处运输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0701297020) 120.6 297222162601
297237742622
297250040423
乌鲁木齐监管局飞标处航空卫生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0701297014) 121.9 297265614812
297234102022
297213103205
乌鲁木齐监管局飞标处飞行标准监察主任科员及下0712297015 115.9 297270060512
106.1 297270061524
乌鲁木齐监管局机场处机场运行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0701297017) 116.9 297222111002 2月27日下午
297237420529
297237701008
乌鲁木齐监管局适航处适航维修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0712297016) 97.4 297265515406
297265319220
297265315123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6日19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1、无论是否参加面试,都须进行书面确认。书面确认件请发送传真到0991-3807010或电子邮件至renshikejiaochu@163.com,发送后请拨0991-3804117向我单位工作人员确认是否收到。

2、确定前来参加面试考生须发送《面试确认书》(见附件1)。

3、决定放弃面试资格考生须尽快发送《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声明》需有本人签名,并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面试确认书》中注明。

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其他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六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装入写有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的信封。

以上材料必须附有详细清单,在清单最后注明“本人所提供所有资料和填写内容完整无误,全部属实”字样,并签名落款。提交的材料均备案存档。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此外,确认参加面试考生本人面试前一天还须到我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民航新疆管理局面试时间自2月25日—27日,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参看《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

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员工培训中心三楼(位于乌鲁木齐地窝铺国际机场)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相应岗位面试前一天18:00—19:00。

(四)乘车路线:

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员工培训中心”位于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天缘酒店东侧约80米处。市区出发乘坐公交车51路或27路至终点站(地窝堡国际机场);从火车站出发,乘BRT1号线至长江路站换乘公交51路或机械厂站换乘公交27路至终点站,查找天缘酒店地标后向东约80米可至。

五、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考生均未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平均分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招录计划数1︰2差额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试人选。体检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安排在乌鲁木齐进行。

体能测试时间定于2月26日。考生需准备运动服和运动鞋,携身份证于当26日下午5点报到。报到地点为面试场地一楼大厅。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人选的确定比例

按招录用计划数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签订服务协议

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和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2016年报考我单位人员一经录用,须与我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二)面试期间食宿费、交通费由考生自理。

(三)联系方式:0991-3804117(电话)

0991-380701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面试确认书(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待业证明(样式)

民航新疆管理局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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