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元江县医疗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现就元江县卫计系统2016年提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6年计划提前招聘6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临床岗位28人,中医临床岗位7人,口腔岗位1人,公共卫生(疾病控制)岗位9人,检验(监测检验)岗位5人,影像岗位7人,护理岗位2人、药学岗位1人。
二、招聘方法
采用报名招聘和校园招聘的方法进行招聘。
(1)报名招聘。在玉溪市人才网和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向元江县卫计局人事股或用人单位报名。
(2)校园招聘。县纪委(监察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招聘单位组成招聘组,到昆明医科大学、云南省中医学院、大理学院、楚雄医专等医学院校或省教育厅主办的招聘会现场对2016年毕业生进行招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5、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提前招聘岗位表)。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招聘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起至2016年2月15日。
2、应聘者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等材料,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的直接向用人单位报名,招考其它岗位的向元江县卫计局人事股报名。
3、联系方式
元江县卫计局:杨老师,联系电话:13508775716。
元江县人民医院:何老师,联系电话:13987726026。
元江县中医医院:李老师,联系电话:18687754180
(二)校园招聘。县人社局、卫计局在招聘会现场或招聘学校发布公告。应聘者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等材料到学校招聘会现场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等复印件,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组对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40%、面试占60%。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专业技能,考试结果当场公布。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察。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掌握了解真实情况。
(五)签订就业协议。经考试、考察后,按自愿和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签定就业协议和补充条款。应聘者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
(六)体检。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体检的按违约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方可聘用。公示前如有放弃的,招聘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不再依次递补)。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报到证报到,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1、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招聘组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录资格。工作人员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3、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