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阳市2016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审核工作通知
来源:山东省莱阳市卫生局网 阅读:857 次 日期:2016-02-01 13: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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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报名条件

1、员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时间满一年,单位提供满一年的工作证明。从事本专业时间、聘期均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以下相同。

2、助级:中专学历受聘员级职务满5年,(护理专业因换发新执业证书而变更时间的,可提供原考试成绩单或原执业证书复印件);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满3年,单位提供满三年的工作证明;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年,单位提供满一年的工作证明。

3、中级: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4、上述人员有取得全科医师或社区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可提前一年参加报名考试。

二、考生提交材料

1、考生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填写、下载、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单位盖章(特别提示:网上任何一次改动信息,均以申报表打出后的终端信息为准)。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kszx.yt12333.com/c.aspx?a=822

2、身份证(包括复印件)

3、毕业证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蓝皮);报考中级临床专业的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红皮)》及《医师执业证书(绿皮)》;报考助级以上护理专业的需提供护士执业证。

5、相关工作证明内容格式:XXX同志,属于我单位(在编职工或合同制人员),自X年X月至今在我单位从事XX工作,特此证明。单位落款、年、月,并加盖公章)。

6、民营医疗机构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在外地工作的莱阳学籍考生,要具备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的条件,《申报表》需同时盖所在单位公章及莱阳市人事代理中心公章。

7、山东中医药高等学校附属医院、莱阳卫校考生的《申报表》中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栏需同时加盖医院和学校公章。

8、上一年度考生只提供《申报表》即可。

9、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三、缴费(审核)

1、今年改为网上缴费,各考生根据网上要求时间缴费。

2、上述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级别、联系方式,并由单位统一汇总,在规定时间内交莱阳市卫计局政工科(电话7286793)审核。

附件1: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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