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人员经评审拟取得相应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1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的,均可向受理部门反映。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映;个人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但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没有具体事实依据,不盖公章、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信件的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6)2128172;
联系地址:香洲区康宁路66号市人社局803室;
邮政编码:519000。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日
附件: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zhrsj.gov.cn/xinxi/shgs/201602/t20160202_9474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