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见附件)按下列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时间
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二)地点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检大厦2楼大厅(厦门市东渡路118号)。
(三)所需提供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卡)。
社会在职人员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
高校毕业生待就业的提供报到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2月25日上午8:00前到厦门市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23楼会议室(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全天候考。
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要求
1.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以备复查。
2.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的,需按照要求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在面试区域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不得带走或销毁考试材料。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
(三)体检和考察要求
体检按照国家 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一寸彩色近照1张。缺少上述证件者,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库。考察工作将在体检之后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人社部有关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二)对随意放弃面试的,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库,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使用。
(三)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通过国家 录用网站(http://jh.scs.gov.cn/2016)填报并提交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四)考生面试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务员面试工作事关重大,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发生变化,须及时与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更正。
五、联系方式及交通参考
电话:0592-5675973、5675531
传真:0592-5675739
电子邮箱:xmciq_rsc@xmciq.gov.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人事处
邮政编码:361012
附近公交站点:商检站。厦门火车站乘公交车:43、842、858路等;厦门北站乘公交车:957路;厦门机场候机楼乘公交车:84路。
附件: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