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选聘城市社会综合管理人员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二)选聘人数及对象
面向社会选聘城市社会综合管理人员60名,其中:男性50名,身高168cm以上,女性10名,158cm以上。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1年9月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优先选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2011年9月7日至9月15日23时59分)。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报职位。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初审。报名者严格按职位报考条件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邛崃市选聘城市社会综合管理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2011年9月18日23:59。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4.费用减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1年9月20至9月23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分别按照3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11年9月24日上午。考生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发布:笔试成绩2011年9月30日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rlzyxx/default.asp)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按照选聘人员计划数,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
1.面试资格审查:2011年10月8日至10日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考试结束后的次日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rlzyxx/default.asp)公布。
六、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
面试后,根据选聘名额按照考生折合后的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的人选,由市城市社会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因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合格后,由市城市社会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待遇
对考核合格的拟选聘人员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rlzyxx/default.asp)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选聘的城市社会综合管理人员属不在编的临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选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内,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工资参照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按照相关规定发放。
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8793300
监督电话:028-8879193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