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 报考代码为1-13岗位的人员,若具备正高职称,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若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副高职称,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若为硕士研究生,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不超过35周岁。
2.报考代码为14-22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报考代码为23-27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新进教师需坐班三年,并兼任部分行政工作。
5.岗位要求的年龄、资格证书取得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2016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6.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7.其他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