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经宁远县委、县政府同意,2016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25个,计划招聘教师280名,各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 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尚未取得者须在毕业前取得);
6. 年龄以周岁计算,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6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其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具体条件见《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组织或参与过非法组织的;
3.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近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正式教师、特岗教师;
10.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即农历正月初八至正月十六日)。
2、报名地点: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北门街原县招待所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需在2016年8月1前取得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初审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少数紧缺学科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高中 考试由用人学校具体组织,教育局统筹安排,并会同人社、编办等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16年 3月6日(农历正月二十八)
上午9:00—11:00 。
2、笔试地点:宁远一中。
3、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1)小学、幼儿教师:小学(幼儿)系列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卷,各50分,满分100分)。
(2)初中教师:中学系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卷,各50分,满分100分)。
(3)高中教师:高中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
(4)职中教师:职中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
4、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3月7 日至8日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1)所有职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同一职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者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4、对部分紧缺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5、面试内容:
(1)小学文化课教师:本县小学五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2)初中教师:本县初中二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3)高中教师:所对应学科高中一年级上册教材内容(英语为牛津版,地理为湖南教育出版社,其他学科为人教版)。
(4)职业中专教师:县职业中专现行对应学科教材内容(英语专业:《基础模块》第3册,总主编:林立、王笃勤,高等教育出版社;艺术设计专业:《photoshop图像处理》,主编:王雁南等,航空工业出版社)。
(5)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占60%、试教成绩占40%。
(6)幼儿教师面试内容包括说、写、弹唱、跳、画、手工制作六项技能;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以内,面试器材自备。
6、面试方式:采取试教(测试)形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5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体检按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次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教育部门组织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在符合要求的人选中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编办、人社、教育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因公示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人事股统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九、招聘人员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小学、初中、高中、职业中专教师为宁远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幼儿园教师采取由用人单位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签定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
(二)待遇:
1、招聘的小学、初中、高中、职业中专教师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在乡镇学校和村小任教的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
2、幼儿园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与公办学校(幼儿园)大中专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工资及“五险一金”所需费用由县政府统筹。
3、此次招聘中的聘用人员符合“宁远县2015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条件的对象(详见宁远政府网2015年12月10日公示的《宁远县2015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简章》),可享受“宁远县2015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享受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其中,住房补贴5万元,分5年支付,服务期每满一年支付1万元;生活补贴4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工作安排
1.乡镇小学教师安排在乡镇小学任教。
2.乡镇村小教师安排在乡镇教学点任教,且在教学点达到5年以上服务期。
3. 初中教师安排在乡镇初中任教。
4.高中教师安排在宁远一中、宁远二中、宁远三中任教。
5.职中教师安排在职业中专任教。
6.幼儿园教师安排到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
具体到校的进人计划由宁远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缺编情况制订,并进行公示。拟聘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宁远县教育局提出的进人计划,总成绩高的优先选择用人学校。
十、有关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凡面试入围人员要与县教育局签订诚信协议,拟聘人员在公示后放弃的,需向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缴纳组考和违约所产生的费用。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13874720287(教育)7667298(人社)
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