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昭平县2016年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昭平县人民政府 阅读:666 次 日期:2016-02-05 11: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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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昭平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中共昭平县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党建办”)工作人员3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调范围

昭平县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正派,勤奋敬业。

(二)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办公室工作流程和公文写作业务;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选调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经本单位党委(党组)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5.近两年参加过公开选调并办理调动手续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本着“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民主讨论选调人员、公示选调结果、体检、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2016年2月14日至2月17日)

报名者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4日至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昭平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昭平县委组织部405室),咨询电话:0774-6697608。

3.报名材料:

(1)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昭平县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所需表格请登陆昭平在线网站下载(见附件1)。

(3)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直接贴上报名表);

(4)现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5)其它获奖印证材料复印件(如有)。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确保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2)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所有信息视同考生本人填写。

(3)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选调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2016年2月17—2月18日)

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可开展下步选调工作。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经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的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开考。

(三)考试

1.笔试(时间:2016年2月19日上午09:00—11:00)

主要考察考生的文稿综合能力、逻辑思维水平等。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按1︰6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地点:昭平县委党校。

2.面试(时间:2016年2月22日上午09:00—11:00)

面试以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人员姓名、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适时在昭平在线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2016年2月23-26日)

按1: 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由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全方面考察。考察中如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则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的,由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其到选调单位跟班学习一个月,经选调单位考察合格后,提交县编委会讨论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未尽事宜

按《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执行。

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附件1:公开选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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