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医疗队伍结构,加强学科梯队建设,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及可持续发展,阜阳市人民医院近日出台实施《阜阳市人民医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规定》。
规定指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本着坚持引进人才与医院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相一致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引进岗位为临床或医技科室,其中急诊急救、儿科、血液、胸外、心外、CT/MRI等专业可优先引进。引进对象为学科带头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原则上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50周岁,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其中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持的本专业科研项目曾获得省级三等以上或市级一等以上科技进步奖;具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担任相关专业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三年以上,或任省专业学术委员会委员的经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既有毕业证又有学位证的临床、医技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独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同等条件下如有在研课题可优先考虑。对特别优秀的学科带头人,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年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对于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享受阜阳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外,学科带头人,给予提供约60㎡医院住房一套供其居住,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20万元;如是博士学位学科带头人,给予提供约60㎡医院住房一套供其居住,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3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提供约60㎡医院住房一套供其居住,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