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根据《南雄市人才工作实施意见(修订)》(雄发〔2015〕3号)的有关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八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的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包括工、农、医等专业技术)、管理、教育、金融等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重点选拔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外资、合资等非公企业)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
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含科研机构)领导班子成员(除工程师、经济师、审计师、会计师、统计师、规划师、评估师以及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专业技术领导职务外)不参加选拔。
(二)选拔名额
本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名额为10名。
(三)资格条件
南雄区域范围内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科学技术的某一领域中有较深造诣,近四年科技成果丰硕、工作业绩突出,在一线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距法定退休年龄时能任满一期以上(即男56周岁、女51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我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对象。
1.获得韶关市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主要人员。
2.在宏观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交流、招商引资工作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并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引进、消化、开发、推广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使设备或技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4.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试验和推广应用中,经济效益显著,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5.在经济、科技等管理工作中有重大改革创新,有一套先进的管理措施,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本人获得地级市以上政府或全省性专业协会授予的荣誉称号。
6.在教育、医疗卫生、体育、文化艺术、新闻、广播电视、法律、城市建设、旅游管理、环保等专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地级市以上政府或全省性专业协会授予的荣誉称号,其专业水平在全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7.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方面有较深造诣,已成为我市某一学科、行业公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8.专业技能水平高,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参加国家、省、市技能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在韶关市内有较大影响的职业技术能手。
9.在其它专业技术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地级市以上奖励,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者。
凡集体获奖的项目,只选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一人。
二、公开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宣传发动、民主推荐、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专业评审、组织考察、会议审定、媒体公示、颁证发文等方法和程序进行。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的具体程序如下:
1.公告。在南雄市级新闻媒体和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gdnx.gov.cn)、南雄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http://www.nxyc.gov.cn/)、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选拔范围、资格条件和方法程序;
2.民主推荐。各有关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市直企事业单位由业务主管部门申报,垂直管理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向市委组织部推荐申报,民营企业、合资或外资企业等非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由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再由业务主管部门向市委组织部推荐申报;
3.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步人选;
4.专业评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组成专业评审组对初步人选进行会议评审,采取先评议后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拟定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对各行业拟定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其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实绩和业务技术水平等情况;
6.会议审定。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定人选名单,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7.媒体公示。拟选拔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的基本情况通过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多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8.表彰。公示期满,符合规定且没有异议的,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第八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名单,适时予以表彰,颁发《南雄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证书》。
三、选拔时间
选拔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在2016年2月-2016年6月。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单位民主推荐情况报告;
2.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一式两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有关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将以上推荐审核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6年2月24日前报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组,电子信箱:nxzzbrcz@163.com,联系电话:3880176。
五、有关待遇和管理
南雄市第八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按照《南雄市人才工作实施意见(修订)》(雄发〔2015〕3号)的规定给予相关待遇,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推荐人员参加韶关市第八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审。第八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主管,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协管,管理期为四年。
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