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远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体检费用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2016年2月17日(星期三)8:00-17:30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1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体检费到宁远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体检通知。
2、考生须在体检当日(2月18日)上午6:40之前(不吃早餐)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赶到人社局大院内集合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听从安排,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任何亲属随队跟随,凡有违反者,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
宁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