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丰顺县常驻民兵应急分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丰顺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1096 次 日期:2016-02-19 1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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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军区关于加强常驻民兵应急分队建设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加强民兵应急分队在应急维稳、抗洪抢险、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应急处突能力,经报丰顺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公开招聘应急队员。

一、招聘条件

1.2014年、2015年度丰顺籍退伍男军人或2015年度驻丰顺部队退伍军人。

2.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165厘米以上。

4.年龄:28周岁以下

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6.在部队担任过班长、立功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战士优先录用。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3月20日

3.报名地点:丰顺县应急分队办公室(国防大厦二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锦龙

联系电话:0753-6868135/13549195933

三、考核内容

(一)体能考核(28周岁以下标准)

1.3000米跑(15分钟合格)

2.俯卧撑(40个合格)

3.仰卧起坐(45个合格)

(二)单个军人队列动作

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跨立,敬礼,齐步行进与立定,跑步行进与立定。

(三)政治审查按新兵入伍政治审查程序进行。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定于201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招聘报名后另行通知)在县人武部大院内进行。

五、工资福利待遇

1.实行聘任制,一年一聘,试用期为两个月。每年十二月底进行年终考评(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队员第二年度实行绩效工资奖励,考核不合格人员给予辞退。

2.每人每月基本工资2100元,食宿免费(伙食标准750元/每人每月)。

3.为聘用人员缴交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统一交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社保标准823元/每人每月,个人不负担)。

丰顺县民兵应急分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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