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档案
体检合格的拟定向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须在2011年9月24日前将其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提交至安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查。(注: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在县外的人员须提前到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开提档函)
二、政审
体检合格的拟定向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须在2011年9月24日前将其政审资料提交至安县人才服务中心。(政审资料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和当地派出所公章)。
政审表在网上自行下载(见附件)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来源于四川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9月8号。
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的文件。《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