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万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万安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万安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条件中的各类资格证、毕业证、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
招聘岗位及要求条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1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万安县城河西人力资源市场四楼),联系电话:0796—583980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万安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外县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万安县中医院影像诊断、医学检验岗须提供二甲医院工作经历证明。
5.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6.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岗位的招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7.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万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退回报名费。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试时间与地点在万安县政府网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考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医务人员和计算机岗位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分别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农医局会计文秘综合岗位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合成。
1.笔试
(1)相关岗位笔试内容:
临床医师、麻醉医师、影像诊断岗:考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中医医师岗:考中医专业基础知识;
医学检验岗:考医学检验专业基础知识;
计算机岗:考计算机数据库基础知识、网络技术基础知识;
会计文秘综合岗:考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由万安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按规定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等电子设备。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笔试前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 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对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面试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2.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和计算机岗位出现笔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入闱体检。
3.农医局会计文秘综合岗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4.体检由万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录用资格。
5.考核由万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6.对面试后体检前考生提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对体检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经万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万安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由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新人新办法,实行聘用制、社会保险制度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新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 、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万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96-5839805 0796-5706990
监督电话:0796-5710355 0796-5839855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