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排名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该遴选职位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遴选职位名额的3倍,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资格复审和确认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函,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未通过者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