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量化考核和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并经温州市工程技术人员职务第五评审委员会业绩评估和答辩,确定温州市瓯飞工程开发建设促进中心徐东海、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谢彬2位同志具有水利专业系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上述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5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
根据浙委办〔2009〕138号、温委办发〔2010〕93号有关规定,取得以上任职资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以经同级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和实施方案为依据,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方能予以聘任,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不予聘任。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