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6〕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于5月7、8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科目设置及题型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设4个科目,分别是《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其中《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
四、获得资格条件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五、报名组织
2016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月25-3月9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于3月9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7时30分。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自4月29日-5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开发票的时间为5月9、10日。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到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开具发票,不需要的可以不开,逾期不再办理。
今年我市实施考后审核,考生需保存报名表电子格式或纸质报名表,按规定提交报名资格审核材料。
六、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手续
今年我市实施非免试考生考后审核。考生自行查询成绩,确认全部科目成绩通过后,于成绩公布之日(一般考后60天)起20日内,考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及以下材料进行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审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附件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张打印规范的报名表。
3、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2)
特别提示:查询成绩通过考生的毕业证书要全部进行学历认证。
1、中专学历、2002年(不含)以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需提交材料见附件4),由于学历认证需报国家教育部周期较长,请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提交认证材料或提前认证。学历认证单位: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证地点:红旗路339号512办公室;联系电话:3637336。
2、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到教育部学信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提交打印的含二维码的查询页面。
我市已对报考方式进行重大调整,考后审核时间紧张,相关事项将通过微信账号和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加入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微信账号“qhdzcks”,关注考试动态,以免耽误资格审查。
七、报名费用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审核地点
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军转培训中心五楼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联系电话:3621910。
2016年2月26日
附件: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