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山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按照各项目的位置或者分项的急需程度,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93名考生获得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候选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3月4日。
录取原则
1、单考单招的考生:
同一项目或者同一位置按照考生专项评分占85%和文化课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占15%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参加高考的考生:
同一项目或者同一位置按照考生专项评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专项评分相同,击剑依据实战单项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球依据专项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田径、游泳依据最优项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获得候选资格的考生须经所在省份的省级招办确认,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候选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及所在省份要求,参加由所在省份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综合考虑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试点高校运动队录取要求不得低于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山大学体育部
2016年2月24日
中山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候选资格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admission.sysu.edu.cn/zs01/zs01e/506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