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热爱法院工作;
(二)具有法律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016年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