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阅读:778 次 日期:2016-02-26 15: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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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校分部:上海市徐汇区罗秀路136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代码 专业名称 合计 三校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退伍士兵 就读地址
合计 432 260 160 10 2
01 建筑经济管理 11 6 5     军工路2360号
02 工程造价(土建) 11 6 5    
03 工程造价(安装) 20 11 8 1  
04 物业管理(现代管理) 26 15 10 1  
05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14 8 6    
06 建设工程管理(电梯) 14 8 6    
07 园林技术 26 15 10 1  
08 园林工程技术 14 8 6    
09 酒店管理 26 15 10 1  
10 旅游管理 14 8 6    
11 建筑工程技术 37 20 14 2 1
12 建设工程监理 14 8 6    
13 市政工程技术 14 8 6    
14 工程测量技术 14 8 6    
15 计算机应用技术 11 6 4   1
16 林业类(园林技术专业,中美合作) 21 15 6    
17 建设工程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中加合作) 21 14 6 1  
18 建设工程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专业BIM方向,中加合作) 20 14 6    
19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15 10 5    
20 环境艺术设计 26 17 9    
21 环境工程技术 63 40 20 3   罗秀路136号
注: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为艺术类专业。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1.考试科目及分值(1)非艺术类专业: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入学测试满分为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总分 = 入学测试成绩 + 素质技能测试成绩;(2)艺术类专业: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素描(校考)。入学测试满分为150分、素描(校考)满分为200分;总分 = 入学测试成绩 + 素描(校考)成绩。 2.录取规则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分开录取。按专业类别(艺术类、非艺术类),再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总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比较入学测试成绩。(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生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信息科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时,折算其中8门(不包含上述10门科目中地理、信息科技2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为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1)非艺术类专业:素质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900分;(2)艺术类专业:素描(校考)。素描(校考)满分为500分;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素描(校考)成绩,满分1300分。 2.录取规则按专业类别(艺术类、非艺术类),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总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比较语数外三门分数之和。 (三)其他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免笔试,通过面试录取。高中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上海市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获得者(专业对口);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获得者(专业对口);应届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2门或2门以上A者(不包含地理、信息科技2门科目)。 2.通过免笔试面试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本专业计划的50%。 3.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达到免笔试条件者,面试时须参加素描测试(与面试同一天进行)。 4.各类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经面试后,如未被录取,须正常参加相关科目笔试。 5.如我校第一志愿未录满,艺术类专业不接受第二志愿考生。非艺术类专业接受第二志愿考生,非艺术类专业第二志愿录取规则: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按入学测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按8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有同分,比较语数外三门分数之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建设工程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中加合作)、建设工程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中加合作BIM)、林业类(中美合作园林技术)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65742913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51211075
十四、网址 http://www.shum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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