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安市游客服务中心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 阅读:965 次 日期:2016-02-27 1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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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市游客服务中心(位于城北庐陵文化生态园)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市游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兼讲解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普通话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2月25日—3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吉安市旅发委市场促进科(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A座708室)

3.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现象,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待遇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实行绩效管理,收入每月不低于2500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等。

报名咨询电话:0796—8227765,联系人:李如松。

吉安市游客服务中心

2016年2月22日

附件:吉安市游客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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